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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1-0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小 中 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税收法规和制度的拟订。
2、拟订财政方针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
4、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和管理工作。
5、负责市级非税收入专户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彩票管理制度,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贷款业务、财政票据、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管;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7、拟订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
8、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对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10、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规划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工贸发展股、农业股、经济建设股、社会保障股、外经金融股、会计股、绩效评价股、国有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管股、监督检查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老干股、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
主要领导:龚启图 局长
办公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滨二路人财大楼
联系电话:5586393、5586300(传真)
电子邮箱:czj63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