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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1-0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小 中 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行水务行业管理;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务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水库的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市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有关水务项目初步设计。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市水务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堤围防护费的征收工作;组织开展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有关水务的论证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市河道、湖泊、水库、堤围的管理与整治;负责江河、湖泊及水库水量、水质的监测;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设;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作。组织协调水务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全市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水资源开发工作和水电开发与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水务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本市水务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10、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冰冻工作,编制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工作。
12、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以及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镇(街)之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本市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监督管理。制订排水、污水处理经营管理规定;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全市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规划财务审计股、水资源管理股、建设管理股、农村水利股、人事股
主要领导:吴帝生 局长
办公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沿江路
联系电话:5589289、5589296(传真)
电子邮箱:wcslj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