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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时间 :2017-01-0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湛江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管理镇(街)统计员,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湛江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股、综合股、工业股、农业股

主要领导:李达团 局长

办公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文明路10号

联系电话:5608094、5604712(传真)

电子邮箱:tjz560809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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