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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7-01-0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湛江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指导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4、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推动全市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与考核工作。

8、指导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财务装备教育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受理股、综合协调股(应急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股 (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食品餐饮安全监管股、药品安全监管股、稽查股

派出机构:

梅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黄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吴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振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塘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覃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长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海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博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兰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主要领导:李 忠 局长

办公地址:吴川市梅录街道沿江路二区

联系电话:5587057、5587060(传真)

电子邮箱:zj_wc_bgs@gd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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