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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时间 :2017-01-0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主要职责:

1、依法制定和公布区内行政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区内客观实际和未来发展目标,制定区内的远期、中期和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组织编制区内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根据有关法规和吴川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区内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草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4、根据管理权限审批投资者在区内的投资项目。

5、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区内的进出口计划和业务。

6、负责区内土地的统一规划、征用、开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发证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区内所有项目的规划工作由管委会统一具体验线、审核、发证;项目用地由管委会统一征用,并由管委会作为出让方,在区内行使县级国土、规划管理部门的权限,依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负责区内基建工程的报建审核、招标投标、发证、施工监督及房地产登记、发证、交易等方面的管理事项;在区内的所有公共及民用基建工程,由管委会直接验线、审核、发证和施工监督;国家及公共基建工程,由管委会组织招标、投标;办理房地产验线、审核、登记发证及交易等管理事项。

土地出让收入除按国家规定上缴外,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7、按有关规定决定区内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的调配、管理、福利待遇、任免和奖惩。

8、协调区内的治安管理。

9、其他应由管委会行使的职权。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经济发展部 规划建设部 征地部

主要领导:陈耀华 主任

办公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

联系电话:5556628、5567718(传真)

电子邮箱:wkfq55566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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