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川威立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等企业欠缴税款情况的公告
时间 :2017-11-08 来源:吴川市地方税务局 吴川市国家税务局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17年9月30日止,欠缴国家、地方税收的纳税户,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联合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地税).xls
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国税).xls
吴川市地方税务局 吴川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