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吴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规划计划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整治大塘环境、净化大塘水体的
通 告
吴府办通字〔2017〕5号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良好形象,把吴川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江海魅力之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活动。经研究决定对大塘环境卫生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向大塘内及塘边倾倒生活垃圾、建筑余泥。
二、禁止在大塘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三、禁止向大塘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和废水。
四、禁止在大塘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食品包装袋等废弃物。
五、禁止在大塘边、绿化带晾晒谷物、衣被。
六、禁止在大塘搭建违章建筑。
七、禁止在大塘内饲养禽畜和水产养殖,并保持常水位和水面美观。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吴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